五年救贖頭發已斑白 前國門江津表現良好提前出獄
12月1日上午,因犯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被判刑5年6個月的前國足主力門將江津刑滿釋放。在服刑期間,江津因表現良好,曾獲四次表揚,并最終減刑8個月。
在2012年的中國足壇反賭掃黑風暴中,包括前足協副主席南勇在內的眾多官員和相關足壇人士都身陷囹圄。其中,江津因犯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被沈陽中級人民法院做出一審判決,判處有期徒刑5年6個月。與江津一樣,前國腳祁宏和小李明也分別被判處5年6個月的有期徒刑。申思則被判處6年有期徒刑,被關押在上海某監獄。在此之前,小李明已出獄,并在8月10日于山東濱州參加了一場山東魯能元老隊與當地一支業余球隊的友誼賽。
據了解,司法部燕城監獄認為,在江津服刑期間,他認罪悔過,認真學習,并參加勞動改造。在1年時間內共獲4次表揚,所以對江津進行減刑8個月,于12月1日正式刑滿釋放。
12月1日上午6點半左右,江津的父母和愛人就抵達位于河北三河市的燕城監獄門口,等待即將刑滿釋放的親人歸來。8時50分,頭發花白的江津在父親的陪伴下走出監獄大門。出門之前,他還禮貌地跟送自己出來的工作人員握手致意。見到在外守候的母親和愛人,江津臉上露出了笑容。
目前,還在獄中的前足協官員南勇、楊一民等都有不錯的表現,都獲得了相應的減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