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坑人!盤點NBA各種不靠譜獎金 阿聯恐步后塵
體壇+記者李喜林報道
易建聯和湖人簽下的合同實在太神秘,這段時間炒得沸沸揚揚,總算有了一些脈絡,114萬美元底薪,最低25萬美元保障,加上各類獎金,易建聯最高可以拿到800萬美元。阿聯的這份合同總數看起來很豐滿,但是真正能拿到手的恐怕很難達到800萬美元。
按照已經透露出來的細節,阿聯25萬美元是肯定可以拿到的,2017年1月10日之前不被裁掉他可以拿到114萬美元。如果他在2016-17賽季都待在湖人,并且完成合同規定的各種獎勵條款,能拿到800萬美元。
易建聯最終能拿到多少錢,現在無從知曉,得靠自己努力爭取。
但是阿聯能完成所有的獎勵條款嗎?他的獎金額度太大,在NBA合同史上屬于罕見,所對應的應該也會有一些較為嚴苛的條款。
我們先來看看,NBA合同里有哪些獎勵條款,最普遍的是場次獎、勝場獎、數據獎和榮譽獎。比如上賽季鄧肯獲得了75萬美元獎金,他的薪水原本是525萬美元,但是如果帶領球隊獲得62勝以上,那么他可以額外多得75萬美元,馬刺最終獲得69勝。
馬刺是最喜歡設置獎金條款的球隊之一,他們給迪奧設立過體重獎金。馬刺2014年跟迪奧簽約時即在合同中寫明,迪奧會在賽季的10月25日、全明星周末后一天和4月1日分別稱重,若不重于254磅,即可獲得15萬、15萬和20萬美元。
迪奧的獎金和體重掛鉤。
馬刺曾在大前鋒邦納的合同里設有投籃命中率獎金。2010-11賽季,如果邦納的投籃命中率、三分命中率和罰球命中率數值之和達到169%,那么就可以得到10萬美元獎金,但是他最終只有157%,沒能拿到這筆獎金。
上賽季勇士球員博格特的獎金額度達到180萬美元,勇士為他設立的條款是進入防守陣容,出場數在65場以上。博格特最終打了70場比賽,但是沒能進入最佳防守一陣或者二陣,從而沒能拿到這份獎金。
戴維斯因為差了1個勝場丟了百萬美元獎金。
前全明星球員拜倫·戴維斯比博格特更虧,他在2009-10賽季就差1場勝利,就拿到100萬美元獎金。戴維斯當年效力快船,他的合同條款里包括如果出場數超過70場,球隊戰績30勝52負以上,就可以獲得獎金100萬美元。按理說一支球隊30勝52負并不算是很高的標準,但是當年快船偏偏卡在29勝53負,戴維斯出場75場,可惜勝場差了1場,無緣百萬美元獎金。
NBA還出現過比較怪異的獎金條款,比如街球王阿爾斯通的合同中曾有一條款,如果他進入全明星,那么就可以拿到32.5萬美元獎金,但是以他的能力,進全明星猶如天方夜譚。阿爾斯通這個還不算特別離譜。更離譜的獎金條款還有不少。
阿爾斯通的實力很難進全明星。
雷霆球員尼克·科里森的合同條款中,如果他拿到常規賽MVP,那么就可以獲得10萬美元獎金。拜托,這可是MVP獎項,不是想拿就能拿,這樣的條款相當于空頭支票。不知道阿聯這次的合同里會不會有類似的條款。
好吧,雷霆太小氣了。看看勇士的獎金額度更大。已經退役的前勇士悍將福伊爾的合同中曾有一個數額不小的獎金條款,如果他獲得常規賽MVP可獲獎50萬美元,如果他獲得總決賽MVP,他可以獲得另外一個50萬美元。勇士真的好大方!不過,福伊爾獲得MVP?只能在夢里實現罷了。
里德諾根本不可能成為最佳防守球員。
曾經效力雄鹿的里德諾也有過一個奇葩獎金條款,如果他獲得最佳防守球員,那么就可以獲得獎金150萬美元。讓一位身體素質平平,防守很差的后衛去沖擊最佳防守球員獎項?這個條款等于是浪費紙張和油墨。里德諾光能看,摸不著。
我們現在無從知曉易建聯的具體獎金條款,但愿不要有尼克·科里森、福伊爾、里德諾那樣的根本不可能實現的獎金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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