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U23確保一名首發,出場人次不少于外援人次
記者肖良志報道
12月22日上午,職業聯賽理事會執行局局長馬成全在武漢會議上通報了中超、中甲和中乙聯賽的相關政策,包括全新的職業聯賽準入規定、U23和外援新政、轉會調節費等和18條有關的多項具體政策。其中,外界比較關心的是職業聯賽準入規定和U23新政。正像體壇加此前獨家報道的一樣,U23新政以2017年5月24日的通知為基礎,2018賽季,中超、中甲以及他們參加的足協杯賽事,確保一名U23首發,U23出場人次不少于外援人次。
U23和外援的具體規定如下,(一)俱樂部一隊賽季報名名單:1、首次報名中期補報后,國內球員最多為27人。2、中超俱樂部外籍球員報名人數:全年累計報名最多6人次,同時報名人數最多4名。3、中甲俱樂部外籍球員報名人數:全年累計報名最多4人次,同時報名人數最多3人。
(二)每場比賽,每支俱樂部隊:1、11名首發球員中至少有1名U23球員;2、外籍球員的累計上場人次,中超聯賽為不得超過3人次,中甲聯賽為不超過2人次,中國足協杯賽中不同級別聯賽球隊之間的比賽,外籍球員每場報名上場規定按低級別聯賽的規定執行;3、U23球員的實際累計上場人次不得少于本隊外籍球員實際累計上場人次;4、如違反以上規定的球隊,該場比賽按棄權處理,中國足協紀律委員會還將視情節對該俱樂部做出進一步處罰。
(三)預備隊聯賽:1、每場預備隊比賽中,每隊同時上場的球員中應不少于5名U23球員(因紅牌罰下造成的不足除外)2、每場預備隊比賽中,每隊同時上場的球員中最多只能有1名外籍球員。(四)2018賽季,U23球員為199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非港澳臺的國內球員。
關于職業聯賽準入規定,最為引人注目的還是從2019年開始,中超、中甲和中乙必須具備相應的梯隊,即中超和中甲具備U19、U17、U15、U14、U13五級梯隊,中乙必須具備U17、U15、U14、U13四級梯隊,且只能是俱樂部獨立擁有,注冊在本俱樂部名下。與此同時,在基地、體育場、財務等方面,準入規定都有明確的時間表,將讓職業俱樂部的運營更加規范。
在U23新政方面,2017賽季執行的是必須至少有一名U23球員首發,到2017年5月24日的時候,中國足協又下發了正式的通知,從2018賽季起,U23球員的上場人次要和外援相同。后來,在一些俱樂部的建議下,中國足協擬了一份新的U23新政方案,下發到中超和中甲俱樂部征求意見。這份方案的內容是保持一名U23球員始終在場上,18人名單中至少三名U23球員(至少有一名U21)。
不過,經過多方面的權衡之后,這份征求意見的方案沒有得到認可。2017賽季,U23球員在中超和中甲聯賽得到了大量使用,有些俱樂部上場比賽的U23球員達到了4至6人。更為重要的是,很多俱樂部使用的U23球員并非就是23歲,一些球員是20歲、21歲或者22歲,也就是說這些球員UI起碼可以連續兩年甚至是三年當做U23使用,經過兩年或者三年的鍛煉之后,肯定會成為球隊的中堅力量。如果能夠有更多的U23球員上場比賽,則5年之后,中國球員的年齡結構更為合理,各級國家隊也會受益。
因此,5月24日下發的那份通知沒有作廢。在這份通知中,沒有明確U23是否首發等具體內容,如果僅僅執行這份通知,則很容易讓俱樂部鉆更多的空子。中國足協利用具體的條款堵住了漏洞,即中超和中甲球隊每場比賽必須至少有一名U23球員首發,出場人次不少于外援實際累計上場人次。比如,全場有3名外援出場比賽,一名U23球員首發,則另外還要替補上場兩名U23球員。如何使用好U23球員,對于每個主教練來說,也是一門功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