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普】駱宗詩為什么說裁判不想中國拿金牌?
北京時間21日晚,雅加達亞運會結束了跆拳道女子57公斤級的爭奪,中國運動員駱宗詩6比5險勝韓國名將李亞凜。賽后,駱宗詩接受采訪時質疑了比賽的判罰,稱“裁判不想中國拿金牌”。
如果你并非一個跆拳道迷,你可能不會知道“6比5”贏得有多么驚險,也不會知道她口中的“裁判不想中國拿金牌”意味著哪些判罰。
在回顧整場比賽之前,我們先簡單了解一下跆拳道的比賽規則。
亞運會跆拳道比賽一共分3節,每節2分鐘,最終憑借點數判定勝負。運動員身上穿戴護具,而用力擊中對方的這些部位是得分的關鍵。
用拳擊中腹部及身體兩側,得1分;用腳踢中腹部及身體兩側,得2分;用腳踢中頭部,得3分;轉身或者回旋踢中腹部及身體兩側,得3分;轉身或者回旋踢中頭部,得4分。
此外,犯規會給對方加分。若選手抓、抱、推對方、逃避性地背對對方、假裝受傷等時,則判Kyong-go,這種犯規累計兩次將被判對方加1分;扔對手,在格斗中在對手雙腳離地時故意將其放倒,故意攻擊對手后背,用手猛擊對手的臉部稱為gam-jeom,這種行為較為惡劣,一經判罰直接給對方加1分。
在了解這些基本規則之后,筆者將6分鐘的比賽濃縮成了10個動圖。看完之后,你就會明白駱宗詩贏得有多么驚險,以及裁判的判罰是否真的有問題。
圖1:第一局剛開始,身穿紅色護具的駱宗詩和身穿藍色護具的李亞凜相互試探,為的是測試出腳的距離,并且了解對方的打法習慣,同時也為后兩局的對決保存體力。正如前文介紹的,被腳踢中的代價很高,因此雙方非常的小心翼翼,最終,首局以0比0結尾。
圖2:次回合一開始,李亞凜通過拳頭擊打駱宗詩腹部護具得了一分,左上角的記分牌上也實時出現了比分變化以及“拳頭”的標志,以告訴觀眾,這一分為拳頭擊中護具所得。
圖3:駱宗詩利用身高腿長的優勢加強進攻,但不少都被對方靈巧化解,包括這個對頭部的直接進攻。
圖4:李亞凜利用雙方對腳之后的短暫空間,立刻攻擊駱宗詩腹部,再的一分。
但這種擊打是否符合得分的要求,值得商榷。從視頻反復來看,駱宗詩明顯意識到了對手的進攻意圖,并迅速用左手過來格擋,但最終還是被判擊打有效。正如賽后駱宗詩所說:“不管什么樣的拳,他們都會給分。'
圖5:這里駱宗詩右腳踢到韓國選手腹部護具,但卻沒有得分,應該是被認為遭到了對手的成功格擋,最終駱宗詩在前兩節一分未得。
圖6:第三局剛開始韓國選手就被判犯規,駱宗詩扳回寶貴的一分。
圖7:終于長腿的威力開始顯現,在李亞凜尋求近身未果的情況之下,駱宗詩抬腳踢中對方頭部,得三分,總比分4比2反超。
圖8:李亞凜利用駱宗詩落腳瞬間,再次用拳擊中駱宗詩腹部護具,得一分,而這次擊打同樣綿軟無力。
圖9:整場比賽還剩4秒,駱宗詩4比3領先,這時裁判給了駱宗詩消極比賽的判罰,直接送給韓國隊一分。但從這張圖來看,這樣的判罰似乎并不合理。但正是這個富有爭議的判罰,幫助李亞凜4比4扳平比分。
圖10:最終還剩4秒,戲劇性的一幕發生了,李亞凜先是出拳將比分反超,接著立即高舉出拳的手示意得分;而就在這時,駱宗詩抬腿照著胸口就是一腳,最后1秒拿下2分,6比5驚天翻盤。而這一切的故事都發生在這4秒之內。
從以上對比賽的全程分析可以看出,裁判的判罰的確有其不公正的地方。由于李亞凜在駱宗詩面前身高完全沒有優勢,因此只能靠出拳搏分,裁判在判定方面較為寬松,導致李亞凜5分中的4分都來自拳擊得分,這也是她一直能與駱宗詩周旋,甚至一度占盡優勢的原因。難怪奧運冠軍吳靜鈺都忍不住發微博調侃:嚇死了,差點輸給一個不會踢腿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