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德興:新政有利于發展 和我7年前“公車上書”一致
體壇+記者馬德興述評
12月20日,中國足協在上海召開了2018賽季職業聯賽總結會。會議期間,中國足協公布了一系列新政,從“四帽”的具體內容到U23新政的進一步完善,從中甲中乙聯賽賽制的改革到青訓資格審查,從裁判小結到紀律處罰等等,應該說,此番所出臺的一系列規定無疑將有利于中國職業聯賽以及中國足球的整體發展。
不過,這一系列政策,來得稍有些晚了。此番中國足協所公布的一系列規定中的內容,很多都是記者七年前向中國足協“公車上書”中所涉及的內容!七年前,當記者以一腔熱血上書中國足協時,不僅所書內容被束之高閣,記者本人也被劃為“另類”。或許,面對如今中國足協公布的這一系列“新政”,該是站出來說幾句的時候了。
還記得“U23政策”嗎?
相信很多人都還記得2017年元旦之后中國足協迫于高層的壓力,公布實施“U23新政”。對于這樣的新政,記者始終持贊同意見,甚至希望在現有的U23政策基礎之上進一步完善,以便讓政策真正有利于中國本土球員的培養、推動中國年輕球員的成長。而這樣的“U23新政”,實際上早在2014年初,記者就以“公車上書”的方式,致函中國足協相關部門以及相關領導,希望中國足協恢復很早之前就已經實施過的“U21政策”。
整個動議分為“現狀”、“建議”以及“可行性論證”三大部分,對中國職業聯賽重新恢復“U21政策”展開全面論證。文中最后指出,“早在10多年前,中國足協就已經實施過‘U21政策’,讓年輕球員盡早打上職業聯賽、扶持青少年球員。如今韓國足協先從二級聯賽開始,至2015年過渡到一級和二級聯賽全面實施類似中國10年前的‘U21政策’。那么,為什么中國足協就不能堅持過去原本就屬于自己的東西、而過多地受到外界、輿論的左右?著眼于中國足球的未來和人才儲備,中國足協應重新認真考慮在聯賽中恢復‘U21政策’。”
但是,這一份建議與方案提交到中國足協后就石沉大海。直至2016年底、2017年初,在有關方面的要求下,中國足協才勉強公布實施“U23政策”。而在中國足協公布實施“U23政策”之后,一位見過記者“公車上書”中內容的官員私下對記者說:“中國足協卷入利益之中太深了,總局幫著你實現了你的愿望!”不過,“U23政策”在實施的第一年,本身存在著太多的漏洞,導致爭議不斷。
這就好比記者在12月14日的《體壇周報》上所寫的那樣,“如同先前的U23政策,從本意來說,希望加強本土年輕球員的培養,這個出發點與動機是不應該受到指責與批評的,或許再過兩三年之后,會逐步見到效果。但是,U23政策出臺之后,因本身缺少細則、沒有展開進一步的細化,導致本土U23球員身價飛漲,這恐怕是政策擬定者始料未及的。
“在出臺U23政策的同時,可以細化為多條。例如,每隊報名的至少6名U23球員中,必須有4名是本俱樂部梯隊中的球員,至少在本俱樂部梯隊中效力滿三年或多年;首發出場的U23球員必須是本俱樂部梯隊中培養或提拔上來的要求,而且須效力滿三年或多年的球員。在替補出場的2名U23球員中,只有一人可以是非本俱樂部梯隊中的球員,等等。一旦有這樣的細化規定,則這樣的規定首先是對過去一直重視青訓的俱樂部的一種最好的肯定,讓不重視青訓的俱樂部要付出代價;其次,促進俱樂部真正重視本俱樂部的青少年球員培養,而不是靠買解決后備人才問題,這也就將現在的一線隊真正與梯隊掛上鉤,真正形成自己的人才網絡。第三,讓本俱樂部的年輕球員有成長機會與空間、看到希望;第四,促進俱樂部的梯隊建設改變思路,不是僅僅取得名次、注重成績,而轉向年輕球員的培養;第四,并不排斥市場行為,讓年輕球員有流動。”
因而,此番中國足協在繼續實施“U23政策”時,開始逐漸細化規定,“國內球員27人名單中至少有1名球員為本俱樂部青訓培養(本俱樂部注冊、培訓并參加比賽至少3年以上)的U21球員,如俱樂部無符號上述條件的U21球員,則最多報名26人。”這當然是一件好事,這與先前記者所設想中的內容已經吻合了。未來,再逐漸進一步細化規定與要求,中國足球當然會出現新的變化。在這個過程中,唯一所需要的就是堅持!尤其是類似這樣的規定,輕易不要來回變,在搞足球時,我們必須要丟掉“今天播種、明天收獲”這種急功近利的指導思想。
②七年前的“公車上書”說了啥?
回到本文開頭。七年前,記者經過大量調研,系統而完整地整理出了一份材料,名為“中超聯賽的幾點設想與建議”(如下圖)。
當前,外界對中國足球最大的不滿,恐怕還是在于國家隊的大賽成績不行,因為沒有成績支撐,導致中國足協各方面的工作都是飽受外界批評與指責。記者當初根據亞足聯提交的2011年亞洲杯賽的技術報告,從各方面的數據提出,“前面所提到的這些問題,從基本體能、到無氧能力,到傳球的速率等等,如果這些問題不是在中超聯賽中想辦法解決,國家隊和各級國字號隊伍根本就不可能解決!”就像如今有關方面將中國男足U25適齡球員單獨拉出來、組建成隊,指望著以此法來解決中國國家隊國際競爭力不高的問題,恐怕同樣是無源之水無本之木,離開了聯賽這個競賽平臺與舞臺,恐怕難以達到預期。
因而,在2012年,記者就提出:“如果說,從2008年北京奧運會后,2009-2012年這4年間,中國足協在職業聯賽發展方面最主要的任務是重新喚起球迷對聯賽的熱情、增加聯賽的關注度,可以說目的基本達到,而且聯賽確實在在朝積極的良性方向發展。從2013年起,中國足協需要把注意力轉移到提高技戰術水平上來。盡管這個問題看上去和國字號隊伍建設無關,但卻是國字號隊伍提高競爭力的基礎和核心。”
為此,記者在七年前所提出的第一個建議就是“延長賽季實際比賽時間”。
為了更進一步說明問題,記者專門對2012年或者是2011-12賽季(主要是西亞實施跨年度賽制)亞洲各個國家和地區的聯賽賽期展開詳細調查與研究,得出的結論是:“中國本身地方最大,旅途需要時間最長,但卻是賽季時間最短、比賽場次最少!”這就意味著中超聯賽的賽期完全可以進一步加長,而且也有操作空間。
時隔七年之后,中國足協在此番上海召開的會議期間,中國足協終于做出了決定,從2019年起,中超聯賽的賽期將大幅度延長,計劃從2019年3月1日開始、至同年11月30日結束,11月份在國際足聯指定的國家隊比賽日結束之后,聯賽依然還有兩輪賽事。這不管是對國家隊而言還是對俱樂部而言,都是有利的。
其實,在七年前的“公車上書”中,許多建議在現在看起來依然很有現實意義。舊事重提,并不是表功,也不是想挖苦或者是批評中國足協。從根本來說,只要站在一個客觀、公正的角度,中國足協需要從各種利益糾葛中擺脫出來,只要有利于中國足球的整體發展,且經過大量科學論證、提高決策的科學性、合理性與完整性,更注重前瞻性,中國足球就可以走上一路康莊大道。
即便是像現在公布的一系列“新政”,其實在很多方面、很多環節依然有值得細化之處,不能因為各種利益糾結而向某些勢力低頭。唯如此,中國職業聯賽、中國足球必將迎來燦爛的明天。當然,在這個過程中,需要的依然是“堅持”兩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