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疑】關于侯永永在中國足協注冊問題
記者馬德興報道 2月16日,記者曾在《侯永永為何暫無法出戰?具備資格更需完成手續》一文中指出,侯永永已經拿到了中國永居權,但作為第一名后裔球員(相關閱讀:后裔球員不能為國足出戰?翻譯出錯導致誤解),侯永永“暫時將無法代表北京中赫國安隊出戰即將到來的超級杯賽。”(相關閱讀:國安注意了!侯永永可能到明年都無法征戰亞冠聯賽)這再一次引起了外界尤其是京城球迷的關注,甚至網傳稱“中國足協沒有理由不允許一個拿著中國身份證的人辦理注冊”,“侯永永已經在中國足協注冊”。這其實是一種“誤導”,甚至是在完全不懂國際足聯相關規則的情況下而大放厥詞。據記者了解,至少截止到昨天(20日)晚上18時,北京中赫國安俱樂部尚未派人前往中國足協辦理侯永永的注冊手續。
①一球員一次只能注冊一球會
國際足聯在《球員身份與轉會規定》第三章“球員的注冊”中的第五節第2小點同樣規定:“一名球員同一時間只可以注冊在一家俱樂部?!痹谝患揖銟凡孔?,也就意味著在一國(或地區)的足協注冊。
就以侯永永為例,他以“John Hou Saeter”的名字在挪威足協注冊,2018賽季隨斯塔貝克隊隊征戰挪威超級聯賽,而且在去年11月還入選了挪威U21隊參加對土耳其U21隊的一場熱身賽。
至今年2月13日,侯永永在北京拿到了中國永居權和中國護照,而且在之前與北京中赫國安俱樂部簽訂了新的工作合同。但是,這并不意味著,他已經完成了在中國足協的注冊。
眾所周知,國際足聯為了便于球員的管理,全球統一使用TMS系統。一名球員,在整個全球性的TMS系統里只有一個“球員護照(player passport)”。
(網傳圖片,與本文無關)
而且,國際足聯在相關章程中對“球員護照”有明確規定與要求(見下圖)。因為與本文的關系不算很大,具體的規定與要求在這里就不再展開了。
像侯永永在挪威足協注冊時,使用的是“John Hou Saeter”的名字,不能說到了中國足協,直接使用“侯永永”的名字就可以重新注冊、成為另外一名新球員了,而將先前在挪威足協注冊、在挪威各俱樂部踢球的這段歷史全部都抹掉。如果是那樣的話,一種可能就是“公然造假”,讓中國足協、北京中赫國安俱樂部外加侯永永三方一起聯合“造假”,強調“侯永永”和“John Hou Saeter”是完全沒有關聯的兩個人!
所以,侯永永想要在中國足協完成注冊,必須是由中國足協向挪威足協發出國際轉會申請,挪威足協在收到中國足協發出的國際轉會申請后按國際足聯規定的時間內回復中國足協,確認原俱樂部同意轉會。然后,中國足協才能正式完成注冊手續。
所以,網傳侯永永在2月13日拿到了中國永居權和護照之后,就可以在中國足協完成注冊,這是完全“業余”錯誤的說法,對國際足聯的相關規定完全不懂行。
②完成轉會只是使用外援程序
先前,記者就曾反復提及一點,即“有關球員轉換會籍,不管是歸化球員、后裔球員,是一個相當復雜的事情,根本就不是像外界所設想的簡單。”即便是像侯永永這樣已經拿到了中國永居權以及中國護照的球員,也依然存在著很多細節方面的問題。
前面已經提到侯永永的注冊問題。因為侯永永是從挪威轉會來到北京中赫國安效力的,而且是跨國轉會,所以,在辦理轉會手續時,侯永永首先是以外援身份辦理的國際轉會。在這個過程中,需要注意的是:侯永永的“外援”身份!因為在挪威足協注冊時,侯永永也就是“John Hou Saeter”是以挪威籍球員身份注冊的,在轉換國籍、尚未得到國際足聯批準之前,侯永永雖然擁有了中國永居權和中國護照,但在國際足聯系統里備案時還是“挪威籍”。
也就是說,在向國際足聯提出書面申請之前,侯永永如果完成了在北京中赫國安俱樂部的注冊、在中國足協的注冊,依然還算是“外籍”。只有在國際足聯正式批復之后,侯永永才算正式的“中國籍”,也就具備了代表中國足協的國家代表隊或國奧代表隊出場參加國際比賽的資格。
在這種情況下,北京中赫國安隊在國際足聯尚未批復之前,派遣侯永永出戰,就依然只能占用“外籍球員”名額。而目前,北京中赫國安隊已經擁有了巴西人奧古斯托、剛果的巴布坎、西班牙人比埃拉和韓國人金玟哉等四名外援。假設國安隊在國內比賽中使用兩名外援,外加侯永永也出場,則不會引起任何爭議,因為依然在中國足協所規定的最多只能三名外援同時出場的規定范圍之內。假設國安隊已經啟用了三名外援,而侯永永也同時出場,則存在著“違規”的嫌疑。
這就是整個事件中的邏輯關系,而不存在國安方面可能擔心的“針對自己”、“和自己過不去”的情況。之所以出現這種情況,很關鍵一點在于:侯永永從挪威轉會來到了北京中赫國安,然后開始申請轉換國籍與注冊會籍。而像巴西球員迭戈?科斯塔當初在申請轉換身份、代表西班牙國家隊出戰過程中,他一直是在西班牙的馬德里競技隊效力,依然占用著非歐盟名額,就不存在侯永永轉會所帶來的問題。而因為涉及到跨國轉會,侯永永的情況就變得相對更為復雜一些。
不止是侯永永,其他幾名準備轉換國籍、以血緣關系加入中國國籍的外籍球員,也都是要在加入中國的俱樂部之后,才開始操作轉換會籍事宜,于是,情況也就同樣變得復雜得多。所以,不管是準備引進這些轉換國籍、轉換注冊會籍的球員、相關的中超俱樂部,抑或還是中國足協,恐怕都不能操之過急,需要按照相關規定來操作,避免引起不必要的誤會。還是那句話,這是“新生事物”,需要真正的專業人去做專業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