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托斯狀告內馬爾和巴薩案今開審 索賠6000萬歐元
體壇周報全媒體記者小中報道
2013年5月25日,內馬爾由巴甲桑托斯轉會西甲豪門巴薩。當時所說的轉會費是5710萬歐元,但實際上可能在8600萬歐元至9500萬歐元之間。當年,桑托斯只拿到1710萬歐元,還要跟兩家公司分。而據內馬爾和巴薩所簽的合同顯示,內馬爾方面卻拿到5800萬歐元。
桑托斯俱樂部一直不服氣,先是到國際足聯上訴,對其裁決不服,之后又把內馬爾、巴薩、國際足聯和內馬爾父母名下的N&N公司告到了設在瑞士洛桑的國際體育仲裁法院,索賠6000萬歐元。瑞士當地時間今天(5月22日),這一案件將開始審理。
2015年,桑托斯俱樂部新領導層把官司打到國際足聯。桑托斯俱樂部提出的理由是,內馬爾和巴薩俱樂部2011年就秘密簽署合同,而當時,內馬爾跟桑托斯的合同差不多還有3年才到期,因此,內馬爾和巴薩的做法是違反國際足聯轉會相關法律的。
另一方面,當年,巴薩說內馬爾的轉會費是5710萬歐元,但實際上,老內馬爾拿了4000萬歐元定金,巴薩還給了N&N公司200萬歐元,讓它幫助發現和照顧巴薩有可能感興趣的桑托斯年輕球員。再加上其他一些名頭的費用,內馬爾方面總共拿到5800萬歐元。
當年拿到的1710萬歐元轉會費,85.5萬歐元給了Teisa公司,684萬歐元給了DIS公司。那兩家公司跟桑托斯一樣,對于內馬爾的轉會權都占有一定比例,前者是5%,后者是40%。內馬爾賣了之后,三家按比例分錢。實際上,桑托斯只拿到了940.5萬歐元。本來,巴薩答應跟桑托斯打兩場友誼賽,收入歸桑托斯,但只兌現了一場。
桑托斯2015年把內馬爾和巴薩告到國際足聯,兩年后,2017年,國際足聯做出裁決,認為桑托斯的主張沒有根據。與此同時,內馬爾和巴薩方面也堅稱當年的轉會沒有違法的地方。桑托斯不甘心,又把內馬爾、巴薩、國際足聯和N&N都作為被告,告到了國際體育仲裁法院。
內馬爾轉會巴薩,老內馬爾(右)賺了不少錢。
內馬爾方面還有一個理由:2011年,時任桑托斯俱樂部主席路易斯·阿爾瓦羅·德·奧利維拉·里貝羅曾給了內馬爾父親老內馬爾一封授權信,信上說,只要內馬爾履行與桑托斯的現行合同,并在2014年之后才轉會,內馬爾方面就可以跟對他感興趣的俱樂部事先談判。路易斯·阿爾瓦羅2016年已經去世,桑托斯新領導層對那封信的真實性存有懷疑。
國際體育仲裁法院是國際體壇終審法院,桑托斯方面聘請了瑞士律師為其辯護。內馬爾本人不會到洛桑出席庭審,5月22日開始審理,但這一案件何時結案還難說,也可能歷時一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