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壇周報全媒體記者馬德興報道
從明年1月1日開始,新賽季轉會窗口就將全面正式開啟。先前,中國足協已經就未來新賽季的相關政策提前與眾多俱樂部進行了溝通,但在入籍球員方面,始終未有明確的說法。今天(12月31日),中國足協正式敲定了新賽季聯賽的各項政策、規定與細則,其中在“入籍球員”方面的規定是:每家中超俱樂部新賽季只允許注冊一名“非華裔”入籍球員,而符合亞足聯規定或具備代表國家隊參賽資格的入籍球員則一律按照本土球員報名注冊。應該說,這個規定在最大程度上確保了中超聯賽各隊的“公平性”。
在中國足協正式下發文件之前,外界最為關心的是:廣州恒大俱樂部充分利用“歸化球員政策”,吸納了不少在中超聯賽中效力的外籍球員并完成歸化手續,像埃爾克森如今已經開始代表中國國家隊參賽。而其他入籍球員,如果能夠達到國際足聯的相關規定與要求,也將很快具備代表中國國家隊出場的條件。但如今尚未具備相應的資格,這些入籍非華裔球員如何對待?這顯然是一大難題。
如果放開、以“本土球員”注冊,則顯然會對其他中超俱樂部造成“不公平”的影響;如果不以“本土球員”注冊,則恒大俱樂部抑或球迷會或許會認為“有意與恒大過不去”,難免心生抱怨。而如今,中國足協的這個規定可以說是讓中超俱樂部沒有“不公平”的印象,更不會讓恒大感覺自己“受委屈”。這其中的關鍵一點,就是“符合亞足聯規定或具備國家隊參賽資格”這一句話。
在由亞足聯最新公布的《AFC Champions League 2020 Competition Regulations(亞足聯亞冠聯賽2020年競賽規則)》第28條“球員身份”第2點中有明確的規定:“任何一名獲得新國籍(如通過歸化)并希望利用這個國籍參加這項賽事(指亞冠)的球員,必須出具至少一項以下的證明:1、其國籍至少在參賽球員注冊日前超過5年就已經獲得國籍;2、根據國際足聯章程中的第5章第8條中的相關規定,已經具備代表亞足聯下屬會員協會參賽的資格。”
換而言之,符合第一條規定的,一般是指已經入籍、但國家隊并不需要或者是因為年歲大而不再被國家隊所征召的球員;而埃爾克森、李可等則是屬于符合第二條規定的球員。如果埃爾克森隨著年歲的增長、不再為中國國家隊所征召,但依然可以作為“本土球員”報名參加亞冠聯賽。
如果不符合上述兩條規定的,在《亞冠聯賽2020年競賽規則》第28條“球員身份”第3點中,還有這樣規定:“如果在2019年9月13日之前未能符合上述兩項規定、但曾參加過亞足聯的俱樂部賽事(包括亞冠聯賽與亞足聯杯賽)的球員,則根據這名球員與其目前所效力俱樂部所簽合同的情況可以豁免,條件是:這名球員與目前所在俱樂部所簽的合同于2017年9月13日之前就已經完成,并根據相關規定將合同上報亞足聯。為避免異議,這種情況不適用于相關合同屬于重簽、續簽,已經到期,已經被終止,和/或相關球員已經在2017年9月13日之后的任何時間里在另一家俱樂部注冊過。”
按照這樣的規定,像廣州恒大俱樂部的高拉特盡管很快就可以完成歸化手續、代表中國國家隊出戰,但誰都知道他在2017年9月13日之后曾經被恒大俱樂部租回巴西俱樂部參賽,于是也就沒有資格作為“本土球員”代表恒大俱樂部參加2020年的亞冠聯賽,要參賽就只能算是“外籍球員”。至于像阿洛伊西奧、“小摩托”、阿蘭等這些外籍球員,同樣也不屬于“豁免”之列,只能以“外籍球員”身份參加2020年亞冠聯賽;同樣,布朗寧雖然參加過2019年的亞冠聯賽,但因為屬于“外籍”資格,且加盟恒大也只是2019年初的事情,時間節點對不上,也同樣無法作為“本土球員”參賽。
在這種情況下,中國足協作出“允許每隊注冊一名非華裔入籍球員”,對各隊來說應該說是比較公平的,可以確保整個中超聯賽的“公正性”與“公平性”,畢竟像恒大可以注冊一人,這多出的一名球員對那些沒有非華裔的入籍球員來說,不至于產生太大的影響,同時也算是肯定恒大“為國歸化”的舉動。因此,這樣的規定也可以說是“照顧到了各方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