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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地時間3月4日,國際體育仲裁法庭(CAS)在官網發布世界反興奮劑機構(WADA)起訴孫楊與國際泳聯(FINA)一案仲裁書。在這份仲裁書中,WADA多次指控孫楊一方威脅證人,而孫楊雖然否認威脅,不過承認自己的母親聯系過血樣采集助理(BCA)和興奮劑檢測助理(DCA)。
仲裁書第52條寫道:“孫楊否認威脅恐嚇證人,但這位運動員承認他的母親楊明女士以收集更詳細信息尋求幫助為名,聯系過BCA和DCA,不過并未威脅對方。”
不過對于孫楊的辯解,CAS在仲裁書第53條做出回應:“2019年6月24日WADA向體育仲裁法庭提出,要求禁止運動員以及代理律師與本案重要證人進行直接或間接接觸,而WADA提供當天興奮劑檢察官DCO和BCA的證詞,證實孫楊的人找過他們,他們擔心自己人身安全和家庭成員受到影響,表示擔心如果同意作證,將遭到運動員和團隊人員的報復。”
對于孫楊一方威脅證人,CAS仲裁書還透露去年10月WADA再次告知CAS,孫楊案的血樣采集助理受到恐嚇,“在WADA看來這是擾亂證人作證,因此WADA希望國際體育仲裁法庭組織,要求孫楊方面停止威脅和泄露個人隱私行為。”
CAS出臺規定,明令禁止案件當事人和律師以及與本案其他人員聯系檢測人員,盡管如此,CAS指出孫楊方違反禁令,“12月5日,WADA指出孫楊母親公開興奮劑檢察官和血樣采集助理的視頻,甚至有人以孫楊的名義,找到血樣采集助理所工作地點,提出見面要求。”
此外,CAS還在12月9日發出警告,“仲裁委員會對WADA的指控表示關注,倘若這些行為被證明屬實,不僅是不尊重法律程序,而且違背之前發布的禁令,再次警告停止恐嚇行為,仲裁委員會將因此做出對你不利的判斷。”不過同樣是在12月9日,孫楊以及律師表示從未試圖恐嚇興奮劑檢測官、血樣采集助理和興奮劑檢測助理,也沒有向血樣采集助理的工作單位施壓。
關于孫楊方要挾和恐嚇證人,CAS仲裁書第121條寫道:“2019年12月20日,WADA指控孫楊在社交媒體上對興奮劑檢測官進行恐嚇和報復,但孫楊否認指控,這位運動員強調WADA在英語翻譯上出現問題,根據孫楊自己的說法,盡管CAS發布禁令,但自己發的文章里沒有提到興奮劑檢測官名字,因此不能認定是企圖恐嚇或者報復興奮劑檢測官。”
雖然對于孫楊方威脅證人的指控,CAS只是在仲裁書中做出說明,沒有做出調查以及判定,但仲裁書第356條寫道:“讓人不可思議的是,這位運動員沒有對自身行為有過絲毫悔意,他反而堅持立場,還全力將自己的錯誤歸咎于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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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