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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地時間4月24日,澳大利亞《每日電訊報》發表文章稱,孫楊在禁賽期依然入選中國游泳隊奧運集訓隊的情況有可能導致他現有的禁賽期翻倍。根據世界反興奮劑機構(WADA)的反興奮劑條例10.12.1和10.12.3,澳媒的言論并非危言聳聽。
《每日電訊報》在文章中提到:“(孫楊入選奧運集訓隊)此事存在違規嫌疑,這也意味著在WADA的嚴格規定下,運動員或將受到現有禁賽期加倍的處罰。反興奮劑條例的規定嚴格到任何協助禁賽運動員訓練(無論是教練、隊友、還是協會)的相關人士都有可能受到處罰,這也是為什么中國泳協馬上改口并且作廢原有文件。”
WADA在接受《每日電訊報》采訪時提到:“當運動員處于禁賽期時,需要遵守反興奮劑條例10.12.1的規定。”
反興奮劑條例10.12.1中提到:“已被宣布禁賽的運動員或其他當事人不得在禁賽期間以任何身份參加由簽約方或簽約方成員組織,或簽約方的成員組織所屬俱樂部或其他成員組織授權、組織的比賽或活動,以及由職業聯盟或任何國際級或國家級賽事組織機構授權、組織的比賽,或由政府部門資助的任何高水平或國家級體育活動。經授權的反興奮劑教育或康復和改造項目除外。”
反興奮劑條例10.12.3中提到:“如果運動員或其他當事人在禁賽期間違反條款10.12.1 禁止參加比賽或活動的規定,該比賽成績應予以取消,同時在原來給予的禁賽期結束后應額外執行一段與原來禁賽期長度等同的新的禁賽期,也可以根據運動員或其他當事人的過錯程度或案件的其他情況對新的禁賽期進行調整。”
文/海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