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據《北京晚報》報道,北京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聞發布會上,市體育局副局長楊海濱介紹了體育健身場所開放防控指引。
其中,對于室外體育健身場所開放要求:
1.室外體育健身場所應按照基本防控措施的要求,認真落實各項防控措施。應注重加強問題排查整改,逐項排查防控措施具體落實情況,發現問題立即整改,確保全面落實、不留死角,確保市民安全參與室外體育健身活動。
2.堅持不聚集和保持安全距離,人均運動面積不小于2.5平方米。
3.室外體育健身場所籃球、足球、排球等團體項目及柔道、拳擊、散打等對抗項目暫不開放,其他體育項目可有序開展。
室內體育健身場所開放要求:
1.室內體育健身場所應按照基本防控措施的要求,嚴格落實從業人員健康監測、健身人員分時預約、人員信息登記、體溫測量、佩戴口罩、控制人員流量和密度、場所保持通風、設施器材消毒等防控措施。
2.運動過程中保持不小于1米的安全距離,人均運動面積不小于4平方米。
3.游泳場館、利用地下空間建設的體育健身場所及各類健身場所的淋浴設施暫不開放,其他室內體育健身場所可恢復開放。
4.室內體育健身場所籃球、足球、排球等團體項目及柔道、拳擊、散打等對抗項目暫不開放,其他體育項目可有序開展。
5.有關體育項目的培訓、健身輔導、團體操課等集體活動在保證人員不聚集和保持安全距離的前提下,按照不超過平時培訓人數的75%組織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