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壇周報全媒體記者 耿鵬飛
昨夜今晨,納達爾大滿貫第20冠和詹姆斯NBA第4冠先后及第,在兩項擁有綿長歷史、無數偉大運動員和廣袤受眾的運動項目里,GOAT之爭又起!
稍有不同的是:網壇GOAT之爭仍在同一時空內進行,費納德3人大滿貫總數量的競爭仍可在他們的運動生涯內分出多寡;而籃球領域,則是當代第一人詹姆斯和歷史第一人喬丹之間的競逐。
但即便在同一時空,關于數字對GOAT的推演,我們也很難達成一個令所有人信服的答案:比如納達爾和費德勒如今大滿貫總數都為20個,但納達爾13個法網冠軍應該算紅土統治力超群還是嚴重偏科?
不同時空下數據的對比則更難分辨:喬丹有10個得分王,但詹姆斯生涯總得分已超過喬丹,甚至還有登頂NBA歷史總得分榜的趨勢;喬丹生涯6次打進總決賽6次全勝,詹姆斯10次總決賽贏了4次,這證明喬丹總決賽統治力空前還是詹姆斯生涯季后賽下限更穩?
這些數字將這些偉大運動員推向了GOAT的討論空間之內,但無論是具體的某個數字還是所有數字,都無法直接推導出GOAT的最終答案。
這是為何?我們先看下GOAT的定義:
GOAT的全稱是Great Of All Time,從字面意思解讀,即“歷史最佳”,精確到“歷史”這個詞匯,我們就不能把它簡單地歸結為“競技”的概念,事實上,這更趨向于“文化”的概念。
對于“文化”概念上的PK,其實是沒有人可以給出標準答案的,所謂“文無第一,武無第二”:即文化維度上的東西,比如文章的好壞,我們很難選出誰是第一;但競技維度的東西,比如武藝,在同一擂臺上一定能分出勝負。
比如昨夜今晨,2020年的湖人是比熱火更好的球隊,2020年法網之上納達爾比德約更棒,這是我們肉眼可見的比較。
但放在一個歷史范疇內,作為一個文化現象去比較,就只能得出“文無第一”的結論。
當有人問喬丹自己是不是GOAT的時候,喬丹的回答是一個可被參考的答案:“從個人感覺來說,我不想要它,因為我認為這不尊重張伯倫、韋斯特和所有在我前面打球的前輩們,我從沒有機會跟他們同臺對抗,不管別人正面評價我,說我是歷史第一人,但我從沒有機會跟那些傳奇前輩們真正交手過。”
同理,詹姆斯的湖人、熱火和騎士隊也從來沒有機會和喬丹的公牛隊對壘。
關公戰秦瓊自古有之,人們也熱衷于討論中國歷史武將排名或者金庸武俠武力排名,但也同樣沒有答案,甚至同處于一個宇宙空間的喬峰、段譽和虛竹在其各自大成之后都沒交手過,我們對三人武力的排名也只是來自一些經驗的推導。
我們可以比較漢王朝和唐王朝壽命的長短和版圖的大小,但很難去說明哪個王朝或者哪個王朝的文化更偉大。
特定時期內的最佳,比如一個賽季的最佳,是一場“武斗”的結果,就是在同一個賽場上,同一規則下,我在比分上贏了你這么簡單;但整個歷史的最佳就是一場“文斗”,這樣的“競技”是沒有統一明確的規則的,在沒有公平的規則下去評選GOAT,其實失去了體育的本質:在公平規則下去競技。
那我們為什么熱衷于日復一日的討論GOAT,并且期待著下一個可以參與討論的人物的涌現呢?
因為GOAT代表著一項運動文化層面最精華的部分,是經過時間檢驗的經典中的經典。
進入一項運動的歷史很容易,你出現了就會被記錄進去;但進入一項運動的文化史很難,它的門檻雖非實體,但只要這項運動的歷史足夠長,GOAT討論組的門檻就會與日俱增。
我們在談論GOAT的時候,我們在談論什么?
其實,就是在談論這項運動的文化:喬丹和他震古爍今的公牛王朝、詹姆斯從小皇帝到三旬老漢的傳奇、讓無數先驅在數字維度上作古的費納決和梅羅二人轉...
這些我們可以用影像、文字甚至文學等多種形式去傳承給一代又一代人的東西,就是這項運動的文化!
當人們再度把GOAT的話題拋給詹姆斯時,詹姆斯的回答是:隨便你們怎么討論,你知道我有多愛他(喬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