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足協發布處罰公告,表示12月10日浙江省U14青少年足球冠軍賽上發生的飛踹事件情節惡劣,屬于暴力行為。對杭州隊8號犯規球員處于停賽一年的處罰。
據杭州《錢江晚報·小時新聞》記者報道,杭州U14足球隊已經向對手致歉。
杭州U14足球隊主教練任彥冰表示,在犯規發生后,她第一時間與寧波隊教練確認受傷小球員的情況,并互相擁抱致意。“我們聯系了他的家人,表示要去當面致歉。他們說孩子沒有大礙,不需要我們再過去一趟了,當時電話里就表示了諒解。”
浙江省足協官方處罰公告如下:
關于對杭州男足U14代表隊運動員違規違紀行為的處罰決定
各賽區委員會、各市參賽隊:
2020年12月10日下午,2020年浙江省青少年足球(男子U14組)冠軍賽第五輪場序10寧波隊對陣杭州隊的比賽在浦江縣浦江中學足球場舉行。
根據比賽監督、裁判監督、當執裁判組報告:比賽進行到第90+1分鐘時,杭州隊8號球員林某某在客隊技術區前爭搶球時沒有收腳,直接踢倒寧波隊16號趙某某,該動作屬于暴力行為。裁判員對杭州隊8號球員林某某出示紅牌,罰令其出場。此事件情節惡劣,造成了不良社會影響。
依據《中國足球協會紀律準則》第五十三條、五十六條之規定,作出如下處罰:
一、對杭州隊領隊陳惟、主教練任彥冰予以通報批評。
二、 對杭州隊8號隊員林某某予以停賽一年,并取消2020年足球等級運動員評定資格。
三、取消杭州隊評選道德風尚獎資格,并扣除賽風賽紀保證金。
本處罰決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上述隊員停賽處罰期間不得參加浙江省足球協會舉辦的任何比賽。
責成杭州市隊加強對本隊隊員的管理教育,提高隊員道德素養,嚴格遵守賽風賽紀,杜絕此類事件再次發生。
維護公平競賽,充分發揮和全面實現足球的教育功能與社會價值是浙江足球運動發展的準則。尊重規則、尊重比賽、尊重裁判、尊重球迷、尊重對手是對我省足球賽事參賽運動員的基本要求。
浙江省足球協會將依照《中國足球協會紀律準則》的規定,堅決嚴肅處理各類違規違紀行為,望各球隊、官員、球員及其他賽事參與者共同維護比賽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