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壇周報全媒體記者馬德興報道
中國足協主席陳戌源數日前接受央視白巖松采訪,在回答的諸多焦點問題中,有關“足球本身是公益產品”的說法引發了各界的非議,甚至遭到了部分媒體人與網民們的抨擊。難道陳主席的說法真就是錯了?難道“足球是公益”的定性與“足球是一個產業”的說法真就是格格不入?
實際上,爭議恰恰說了一點,即當下中國足球界思想之混亂,指導思想與出發點更是千差萬別。因為足球的社會影響力太大,牽涉到的利益方也很多,各方都站在各自不同的利益角度,當然所說的話、列舉的事實也是有選擇性的,因而各說各話,整個中國足球界也就很難形成一個共識。不同層面的具體執行人因利益與出發點不同、認識不同,即便是上面出臺了一項好政策,但因具體執行人的認識不夠、能力不足,又不愛學習,在執行過程中出現偏差也就再正常不過了。所以,從上至下長期以來好像是“各唱各的調、各走各的路”,中國足球也就很難向同一個方向前行,姑且先不論這個方向是否正確。
①《五十條》的定位錯了么?
在探討“足球是不是公益產品”之前,先來看一下2015年中央深改組通過的《中國足球改革發展總體方案》(俗稱“五十條”)中的說法。在第四條“明確定位和職能”中,有這樣的定性:“中國足球協會作為具有公益性和廣泛代表性、專業性、權威性的全國足球運動領域的社團法人。”
這是中國足球迄今為止第一次有了真正意義上的官方“定性”,即具有“公益性”!這也就為未來中國足球的進一步深化改革提供了某種依據。當我們總是喜歡用近鄰日本的足球來對照中國足球之時,我們很長一段時間里忽略了日本明文規定將足球作為“公益事業”。如果打開日本足協的官網,首先映入眼簾的就是“公益”二字。
圖1:日本足協官網截屏
而且,翻開日本足協年代表,可以看到:日本足協成立后,在1974年8月底從原來的社團法人變成了“財團法人”,至2012年正式成為“公益財團法人”。
圖2:日本足協年代簡表
不止是日本足球球會,即便是像日本的職業聯盟,我們也可以看到屬于“公益財團法人”。打開日本職業聯盟章程,第一章總章中的第一條,就清楚地表明了該組織的性質。
圖3:日本職業聯盟章程
既然是公益財團法人,不管是日本足協組織國家隊、國奧隊、女足等國字號隊伍的比賽,抑或是職業聯盟組織的職業聯賽,也就被視為“公益活動”,都具有“公益性質”。但是,“公益”并不排斥“商業”,非要將兩者對立起來,則只能說是認知上的問題了。
日本足協之所以能夠成為公益性組織,與日本足協在2005年元旦發表的《夢的宣言》不無關系。時任足協主席川淵三郎明確闡述了日本足協的理念——“通過足球來豐富體育文化,從而健全國民身心,為社會發展作出貢獻。”
川淵同時表達了日本足協的理想——“力爭通過普及足球運動,讓體育貼近人們的生活,創造使人們能夠感到幸福的生活環境;致力于提高足球水平,通過日本代表隊在國際舞臺上的出色表現,給予國民感動與希望;秉持公平競爭精神,在國內事務與同國際友人的加深友好交往,為國際社會做出自己的貢獻。”【當時,中國國內的報道則更多地關注于《宣言》中最后一部分,即“2050年奪得世界杯”。】
2006年5月,日本政府正式通過《公益法人認定法》,并列出了涉及公益性質的23項事業,這其中雖然沒有列出體育,只是涵蓋了學術、科學、技術的振興,文化與藝術的振興。但是,恰恰是由于《夢的宣言》中強調了“通過足球豐富體育文化、健全國民身心”,“通過普及足球,讓體育貼近人民的生活、創造使人們感到幸福的生活環境”,就完全符合“公益”的特征。因而,在2011年9月,日本足協正式向政府部門提出,希望將日本足協由“財團法人”變更為“公益財團法人”性質。至2012年4月1日,日本足協正式成為完全獨立的“公益財團法人”。這之后,日本職業足球聯盟也相應地隨之變更為“公益財團法人”。
《五十條》明確指出:“發展和振興足球,對提高國民身體素質、豐富文化生活、弘揚愛國主義集體主義精神、培育體育文化、發展體育產業、實現體育強國夢具有重要意義,對經濟、社會、文化建設也具有積極促進作用。”也就是我們常說的“讓足球成為人們生活中的一部分”,正因為此,文件中將中國足協定性為具有“公益性”的組織,整體思路、邏輯毫無問題。
但遺憾的是,由于過去很長一段時間以來,我們簡單地將“成績好與壞”作為評判足球的唯一標準,沒有及時理解和消化《五十條》的精神,特別是《五十條》中所提到的“全面實現足球的社會價值和功能”,導致整個中國職業足球近些年發展過程中背離甚至完全偏離指導思想,這才是最為可怕的。
這些年來,“金元足球”之所以在中國足壇肆虐,根本還是在于:單純地只是認為《五十條》的出臺是為了提高中國足球的競技水平、參加幾次世界杯。所以,俱樂部背后的母公司、企業為追求短期內效益最大化、宣傳最大化,僅僅只是把足球當作是一個“廣告平臺”,拼命砸錢、一味追求成績以吸引眼球,根本不考慮“足球的社會價值和功能”,追求成績也只是為公司自身擴大化鋪平道路。
當足球廣告效應遭遇“天花板”、公司或企業自身的經營出現問題時,也就很難顧及“社會價值”,更罔論“社會責任”。“后金元時代”的中國職業足壇又是亂象重生,特別是近期以來部分中甲俱樂部背后的企業或公司完全沒有“誠信”、“契約精神”等,這就已經不止是足球層面的問題了,也不是中國足協這個層面就可以解決的了。
②公益與“社會責任”
坦率地說,陳主席關于“足球本身是公益產品”的說法之所以會引發如此大的爭議,某種程度上與多數人所理解的“公益”這個概念在廣義與狹義上的差異有很大關系。在大多數人看來,“公益”似乎就是“慈善活動”、“捐贈活動”,不能追求利潤、更不可能追求利潤最大化。而作為職業足球俱樂部的投資老板、公司或企業,當然是以利潤最大化為首要任務,因而職業足球俱樂部何來“公益”一說?這里,記者不想就此展開討論,短短幾句話也不可能有一個明確說法。而且,國內涉及到公益的法律數量不多,也亟待完善,除唯一一個專門針對公益捐贈的法律《公益事業捐贈法》之外,只有在《合同法》、《信托法》等法律文件中有專門章節涉及公益。所以,將足球與公益“掛上鉤”,自然令大多數人難以理解。
但是,如果仔細研究亞足聯、歐足聯等各大洲足球聯合會,包括全球最高管理機構國際足聯,會發現這樣一個普遍現象,即每一個組織在管理足球運動時,都會將“社會責任”、“社會貢獻”等放置于重要位置。請看下面幾張截圖:
圖6:歐足聯官網截屏
圖7:亞足聯官網截屏
在國際足聯的章程中,專門提及“社會責任”,即不管是國際足聯、洲足聯抑或還是會員協會,每年都要召開一次代表大會,目的是闡述足球世界高度重要的相關議題,其中就包括“社會責任”。
圖8:國際足聯章程
不止于此,像亞足聯還專門在14個常設委員會中,專門設立了一個“社會責任委員會(SOCIAL RESPONSIBILITY COMMITTEE)”,由亞足聯東南亞區副主席、來自緬甸的早早擔任主席(如下圖)。
我們的兩個近鄰,日本足協下屬的各個專業委員會中,專門設立了一個“社會貢獻委員會”(如圖)。而且,在日本足協的官網,你可以發現,幾乎每天都有與社會貢獻有關的活動內容。
韓國足協今年1月份也全面進行大改組,優化內部組織結構,將足協設為“兩大部、七團隊”,并設立了六個委員會,其中之一就是由2002年世界杯賽國腳李天秀所擔任主席的“社會貢獻委員會”。
某種程度上,足球水平越發達、管理水準越高的管理部門,越發重視“社會責任”問題,并努力促進足球為整個社會乃至全球的發展作出自己的貢獻。不止是足球協會,更包括各俱樂部,無論職業與業余。而且,這在西方國家包括近鄰韓日,這其實就是在從事“公益”活動,只不過這種“公益”早就超越了我們國內所理解的那種“公益”。譬如說,當歐美各國和地區在新建球場時,專門考慮殘疾人士專區,會為殘疾人士提供各種便利。像記者先前考察2022年世界杯賽新建球場時,球場的設計人員圍繞著為殘疾人士設立的專門看臺進行講解時,甚至比普通看臺的設計更有門道與講究。其他還包括兒童保護、男女性別平等、環境問題,等等。
再譬如,歐美足球界會鼓勵殘疾人士、智障人士更多地參與到足球活動或比賽之中,這是展現“社會責任”的一種具體體現。但在中國國內,殘疾人士參加足球比賽,反而會被用來“譏諷”男足。這就是中外理解上的本質差異。所以,陳主席的講話引發爭議也就再正常不過,核心恐怕還是認知上的差異。
這些年來,不少俱樂部包括中國足協也在努力參加各種社會公益性質的活動,但很遺憾,更多地是首先希望以此來改變中國足球的形象、宣傳“正能量”,而不是首先將此作為承擔起社會責任的具體行動并常態化,所以也就很難讓社會各界所認可、并逐漸改變對中國足球的整體認知與認識。
中國足球與職業足球,需要改變的太多,首先是理念與觀念,但當務之急恐怕還是應該認真重新學習、領會《五十條》之核心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