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中國足協在其官網發布《關于2021賽季中超、中甲、中乙俱樂部球員轉會注冊工作有關事宜的補充通知》,該通知表示,根據《中國足球協會球員身份與轉會管理規定》以及《關于公布獲得2021賽季中國足球協會職業聯賽準入資格俱樂部名單的通知》,現將本賽季各級聯賽球員轉會、注冊有關事宜補充通知如下:
未獲得職業聯賽參賽資格的原2020賽季中超、中甲、中乙聯賽參賽俱樂部:江蘇蘇寧、泰州遠大、內蒙古中優、北京人和、深圳壆崗和江蘇鹽城鼎立足球俱樂部的職業球員,有權以書面形式通知和原俱樂部、原單位解除原工作合同。
上述球員可在本賽季各級聯賽的兩個轉會窗口中,辦理從上述俱樂部轉出的國內職業球員轉會。有關球員不占用新轉入俱樂部的國內球員轉入名額,且沒有數量限制。此前租借至上述俱樂部的球員應當返回原租出球員俱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