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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6日,中國足協官方公布對廣州城球員李提香和上海申花球員曹赟定的處罰決定。李提香和曹赟定因在比賽中實施非體育行為,辱罵對方球員被停賽2場,罰款2萬。
12月14日的中超第31輪,廣州城對陣上海申花。比賽第61分鐘,李提香和孫世林在中圈爭搶后雙雙倒地,隨后李提香和曹赟定發生激烈爭吵,最終裁判將李提香和曹赟定兩人均罰下場。
在足協公布了對于兩人的處罰之后,廣州城俱樂部發布了致歉聲明,并表示將對李提香內部進行追加處罰。
廣州城官方寫道:在12月14日進行的2022賽季中超聯賽第31輪廣州城vs上海申花的比賽中,我俱樂部球員李提香實施非體育行為,被主裁判直接出示紅牌罰令出場。
李提香的非體育行為違反了中超聯賽的球員行為規范,給俱樂部和中超聯賽的品牌形象造成了不良影響。在此,我俱樂部向中國足球協會以及廣大球迷群眾道歉。今后我們將更加嚴肅隊規隊紀,杜絕此類事情再次發生。針對本次行為,我們也將在內部對李提香追加處罰。
2022賽季中超聯賽已經進入最后階段,我們將認真總結,齊心協力,全力以赴完成本賽季的保級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