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壇周報全媒體記者 孔德昕
在NBA賽場上,二級惡意犯規并不常見。
整個2022-23賽季常規賽只有14次二級惡意犯規,平均每88場比賽一次。而就在今天這個比賽日落幕后,前17場季后賽已經出現了兩次二級惡犯——德雷蒙德·格林重踏小薩,哈登進攻手打到羅伊斯·奧尼爾下體,兩人直接被驅逐出場,格林還遭到后續禁賽一場的追加處罰。
在人們的印象中,季后賽對抗更加激烈、拼搶更加兇狠,二級惡犯的發生頻率可能上升。但實際上二級惡犯還是較為罕見,去年的季后賽一共有3次(追夢有1次),2021和2020年季后賽都只有2次,2019年只有1次。
翻看NBA的規則,一級惡意犯規的定義是和對手發生“不必要”的接觸,而二級惡犯則需要滿足“不必要”和“過度”兩個條件。有很多指標幫助裁判取分一級和二級惡意犯規,包括:
1.接觸的嚴重程度;
2.球員是否在做出合法的籃球動作(比如有些球員確實是嘗試封蓋,但由于他的動作過于魯莽并打到對方頭部,還是可能被吹惡意犯規);
3.對于利用手臂或手造成的犯規,犯規球員是否有后續的附加或多余動作;
4.碰撞會導致傷病的可能性;
5.被犯規球員受傷的嚴重程度;
6.接觸的結果(比如是否導致沖突)。
格林和恩比德的動作顯然都不是合法的籃球動作,這使得造成受傷的嚴重程度成了取分的關鍵點。小薩因為被格林踩到胸部而一度G3出戰成疑(最終上場),克拉克斯頓則繼續留在今日的比賽中,他顯然沒有被恩比德的踢腿傷到。
哈登的犯規發生在更符合籃球動作的過程中,但裁判們顯然認定他打到奧尼爾的下體是非籃球動作,而不認為這是哈登無意識護球造成的意外碰撞。
NBA負責裁判發展的高級副總裁蒙蒂·麥卡琴解釋哈登被驅逐的判罰時說:“打到腹股溝的結果不會自動觸發一次二級惡意犯規,我們還有幾個方面的事情需要考慮,因為你也可能遇到意外接觸的情況。但當你有了明顯的接觸,并看到被擊打的球員下體真正受到影響時,我們想要確保球員們得到保護。”
所有惡意犯規吹罰都會啟動回放機制,但和一般的犯規或出界球吹罰不同,惡意犯規和打架的最終判定會由現場裁判做出,新澤西的錄像回放中心只起到“輔助作用”。
NBA聯盟辦公室擁有對恩比德和哈登的惡意犯規做進一步處罰的決定權。需要注意的是,NBA執行副總裁兼籃球運營主管喬·杜馬斯談到格林被禁賽時提到,他們的決定部分基于格林非體育道德動作的歷史,以及他在惡犯后挑釁現場球迷的舉動。從這一點來看,恩比德和哈登都不存在類似問題,而如果聯盟辦公室認為哈登并非有意擊打奧尼爾下體,這里還存在降級可能。
不過假如76人能在季后賽中走得足夠遠,他們還是會遇到隱患。根據規定,季后賽期間一名球員的惡意犯規積分達到4分的話,將被自動停賽一場,一級惡意犯規積1分,二級惡犯積2分。如果后續沒有降級的判定,哈登距離自動停賽只差一次二級惡犯或兩次一級惡犯。
上一位在季后賽因惡犯積分到數被停賽的球員是2016年的德雷蒙德·格林,他在總決賽G4擊打詹姆斯下體被追加惡意犯規,最終因積分達到標準被停賽一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