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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0日,中國足協官方發布多張罰單,其中有兩張是關于中超第17輪南通支云1比1戰平十人山東泰山的比賽。對江蘇賽區予以批評并罰款3萬元;對南通支云主帥加布里予以禁賽1場、罰款1萬元的處罰。
南通支云和山東泰山的比賽過程中,主隊看臺和客隊看臺的球員互扔水瓶,導致多人受傷。
足協官方描述道:南通支云主場在賽前及比賽過程中,觀眾在看臺上張掛侮辱性標語,當比賽進行到第65分鐘時,觀眾之間互相擲物攻擊,但被有效制止。
南通支云主帥加布里被處罰是因為在賽后發布會上對他們1比1戰平大連人的比賽判罰提出質疑:“在足球之外,我想說一點,很遺憾上一場是因為各種因素沒拿到三分,有時候裁判給我們制造了很多困難,不過裁判也是一個人,如果不是他對足球的誤解的話,上一周發生的情況,我們是不可接受的。像現在這樣的科技,有var,還發生這樣的情況,這是不可接受的。上一周的情況,對我們來說是不可接受的,不是唯一對我們這樣,希望這樣的事情不要發生在其他隊身上。我們也需要大家的支持,我們是小球隊,也需要大家支持和理解,有很多人在俱樂部工作,我們現在有高科技幫助裁判,要好好利用它,沒有任何借口,希望未來不要發生,這也是為了整個聯賽好。”
具體如下:
根據比賽監督報告、圖片、視頻、當事方情況說明及聽證,在賽前及比賽過程中,觀眾在看臺上張掛侮辱性標語,當比賽進行到第65分鐘時,觀眾之間相互擲物攻擊,但被有效制止。
中國足球協會紀律委員會依據《中國足球協會紀律準則》第八十七條、第九十一條之規定,作出如下處罰:
一、對中超聯賽江蘇賽區(南通支云足球俱樂部主場)予以通報批評;
二、罰款人民幣3萬元。
上述處罰應按照《中國足球協會紀律準則》第十七條的規定執行。
本處罰決定自公布之日起立即生效。
根據比賽監督報告、錄音、當事方情況說明及聽證,在賽前新聞發布會上,南通支云足球俱樂部隊官員加布里·加西亞發表不當言論。
中國足球協會紀律委員會依據《中國足球協會紀律準則》第八十二條之規定,作出如下處罰:
一、禁止南通支云足球俱樂部隊官員加布里·加西亞進入比賽體育場1場;
二、罰款人民幣1萬元。
上述處罰應按照《中國足球協會紀律準則》第十七條的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