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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AR推出幾年來,有兩件事可以明確。第一,它從絕對數量上肯定減少了誤判。第二,它遠未消除爭議和誤判,而且VAR干預后依然出現的爭議和誤判給人帶來的反感和荒謬感,要十倍百倍于沒有科技手段輔助之時。
為了改善VAR的運用,74歲的英格蘭名帥尼爾·沃諾克提出5點倡議:(1)裁判機構需要聘用退役球員和教練,組成獨立小組操作VAR;(2)每次復核,限制在30秒之內;(3)停止使用慢鏡回放甄別球員動作,慢鏡往往讓一個犯規動作顯得比實際情況更嚴重;(4)改變越位規則,杜絕體毛越位,只有明顯越位才算越位,同時英格蘭聯賽須引入半自動越位判定系統;(5)允許裁判運用常識做出判罰,結束“機器人裁判”的時代。
沃諾克表示:“很多裁判,比如約翰·布魯克斯,能把90%的判罰搞對,因為他們了解規則。但對于足球方面的問題,比如對于故意犯規或危險動作的解讀,他們經常搞錯。你得踢過球才能理解一些事情。現在,我們看到裁判們畏懼做出決定,求助于VAR監控室的另一名裁判,而后者很難理解一個足球問題。裁判管理公司和他們的負責人韋伯需要培訓一批退役球員和教練,讓他們負責監控室的工作。”
沃諾克舉例說,曼聯前鋒拉什福德在歐冠對哥本哈根一役吃到的紅牌(試圖護球卻踢到對手腳踝)以及兩隊各自因手球而獲得的點球,換成一個退役球員或教練來斷案,就都會做出不同的判罰,“兩個手球以及紅牌都是糟糕判罰。那都不是故意的。但新規則遭到了誤讀。用慢動作看,那動作看上去很嚴重。但你如果踢過球,就知道拉什福德那不是危險動作。也許該掏個黃牌,但絕不是紅牌。”
沃諾克還指責裁判管理公司前負責人萊利阻撓那些因故提早退役的球員改行擔任裁判,“有些退役球員沒法踢球了,但身體情況還足夠當裁判,他們幾年前本該引進這樣的人,但裁判管理公司不鼓勵這樣做。萊利制造了一種‘他們和我們’的文化對立。現在,韋伯可以鼓勵那些二十幾歲就退役的球員來當裁判。如果這樣做,英格蘭就會成為這方面的先驅者。”
至于沃諾克所提第3條中有關越位的規則改動,很多人都持類似觀點,但如果越位一個腳趾不該算越位,那到底越位多少才算越位,恐怕依然會引起爭議,而且交由裁判主觀裁量這類問題,公信力又面臨挑戰。
而沃諾克所說的不要變成“機器人裁判”,是針對當初萊利“規則就是規則,黑白分明”的態度,“這樣摳書本不是好裁判。我爸當年是一流裁判,他總是和球員談笑風生。”沃諾克認為,判罰要人性化,那種因為抗議裁判而吃到第二張黃牌被罰下就是反人性,“紅牌是給那些惡劣鏟球準備的,而不是給這種愚蠢的東西,或者脫衣慶祝,或者任意球防守沒有退到10碼之后。一個好裁判,比如韋伯,這種情況下會說,‘聽著,你已經有牌在身,這次我放過你,但你小心點。’這才是更好的執法方式,而不是本本主義,毀掉大家花了很多錢來看的比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