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壇周報全媒體記者 王勤伯
隨著歐洲各國足協、聯賽和重要俱樂部相繼發表反對歐超、支持歐足聯的公報,皇馬電視臺在12月21日上午對“歐超獲綠燈”的慶祝氣氛迅速被沖淡。
即使在法律界,專業人士也不認為歐洲法院的判決意味著歐超成立在望。《隊報》采訪了埃馬紐埃爾·迪朗律師,他是著名的DWF律師事務所的競爭法專家,他對歐洲法院的裁決進行了解讀。
迪朗律師指出,外界很多評論說歐洲法院的裁決確定了歐超聯賽的有效性,這是錯誤的理解,因為這樁官司本身并不涉及歐超的有效性,而是法院回答一位馬德里法官提出的預設問題。歐洲法院在這樁案子中的任務,是澄清歐足聯組織規則是否符合歐洲法,尤其是歐足聯是否有合法權力阻止在其體系之外創建新比賽。
從裁決結果來說,迪朗認為裁決整體上對歐足聯不利,一個很重要的特征是,結論與總檢察長的態度相悖。在歐洲法院的官司中,總檢察長的態度大多數情況會得到法院的廣泛支持。這份裁決的意思在于,它明確說明,競爭法完全適用于體育行業。
同時,裁決也沒有忽略職業體育與普通市場領域的不同,需要一定程度的協調和各方之間的團結。因此,案子的內在問題是判斷競爭法在體育特殊性背景下的適用范圍和程度。總檢察長在結論中并未否認競爭法的適用,但他強烈考慮了體育的特殊性,而法院則將天平傾向另一方面,認為體育特殊性不能為明顯反競爭的做法辯護。
迪朗注意到了當事雙方在整個案件裁決過程中的改變。例如歐洲法院指出歐足聯不能毫無理由地反對新比賽的組織,然而2022年歐足聯確實對新賽事的成立和授權規則進行了修訂,這些新的修訂是否符合歐洲法律,這是未來需要討論的事情。
但是迪朗認為,在歐足聯的決定符合透明、客觀、非歧視和成比例的標準情況下,歐足聯做出反對一個不恰當的新賽事的決定,將會是合法有效的。與此同時,A22也對2021歐超方案進行了大幅度改變,CEO賴夏特提出的新方案要比之前更開放和更加論資排行,因此被反對的難度會更大。
這些微妙的差異和法律詮釋,讓迪朗相信,這次裁決從體量來說無法和1995年的博斯曼裁決相提并論,頂多是一次“迷你博斯曼”,它有其重要意義,尤其是明確了職業體育要受競爭法規則約束,但最終他認為這不會像博斯曼裁決那樣徹底顛覆體育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