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晚,中國足協裁判委員會評議組舉行了本賽季第五期(20240429期)裁判評議工作。根據俱樂部的申訴意見,本期共評議了來自中超、中甲、中乙、女超聯賽的10個判例。評議組認定6例最終判罰正確,4例最終判罰錯誤。10個判例中包含4次裁判員判罰錯誤,1次助理裁判員判罰錯誤,2次VAR介入錯誤。
評議會仍采用視頻會議形式,邀請中紀委駐體育總局紀檢監察組人員、權威媒體代表列席旁聽會議,采用評議組成員集體討論和單獨發表意見相結合的形式,得出評議結論如下:
中超聯賽第8輪浙江VS北京國安,比賽第82分鐘,浙江隊45號隊員與北京國安隊17號隊員在后者罰球區內爭搶時,雙方發生身體接觸并倒地。裁判員未判罰犯規,VAR介入,裁判員在場回看后,改判北京國安隊17號隊員犯規,并判罰球點球。
對于此判例,評議組多數成員認為:浙江隊45號隊員在爭搶時犯規在先,北京國安隊17號隊員隨后的動作不應視為犯規,裁判員最終改判罰球點球的決定錯誤;VAR介入錯誤。
中國足協將繼續秉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積極接受俱樂部的反饋和申訴意見,并針對其中重點判例以及社會關注度高、有利于統一判罰尺度的典型判例開展評議并向社會公布評議結果,對相關錯漏判裁判員作出內部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