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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盟紐卡斯爾聯之后依然賭球,沒有給托納利帶來實質上的不利后果。5月2日足總開出的罰單里,2萬英鎊罰款不值一提,禁賽2個月卻緩刑,意味著除非托納利作大死,刑期內照賭不誤,否則還是按原計劃,今年8月29日就能解禁復出。10個月禁賽,眼瞅著快熬到頭了。
托納利賭球案的有趣之處,不僅在于他一直被描繪成賭癮受害者、需要被支持被幫助的病人。這次足總公布罰單和詳盡說明后,人們一咂摸滋味還發現,托納利的個人形象變得更偉岸了。
對托納利聲譽很有利的一點就是,他在案發后主動減了薪。托納利自述,當初被意大利足協禁賽后,他就“自愿大幅降低了每周的足球凈收入”。
各方沒有披露降薪幅度,但紐卡主帥埃迪·豪后來也在發布會夸了托納利,“事發后,他立刻舉手認錯,幫助所有人了解真相。他深感內疚,承認自己有問題,需要幫助。他希望減薪,他剛加盟新俱樂部,出了這種事很有負罪感。他對俱樂部以誠相待,表現出了歉意,而且決心吸取教訓。一切跡象表明,我們簽了個好人,他現在干凈了,想讓一切都過去,證明自己能在紐卡踢得很棒。”
托納利的另一大“了不起”,就是他在足總這里認罪態度極好,全過程純屬自首,完全自證其罪。足總承認,如果沒有他的證詞,足總“極不可能掌握他任何不當行為”。足總聯系了6家相關的博彩公司,但他們的系統中都沒有帶有托納利名字的賬號,也都無法給足總提供任何資料。
也就是說,托納利在英國賭球的罪證,都是托納利自己提供的,而且,看上去并沒有正式的投注記錄,而是就憑他的回憶和一張嘴。
托納利都坦白了哪些罪行呢?他承認,去年加盟紐卡后,在8月12日至10月12日間,共有50次足球下注行為,其中4場是紐卡的比賽。很幸運,和在意甲期間一樣,托納利都下注本隊贏,他也據此聲稱所犯過錯和造成的損害“實屬輕微”——假如下注本隊輸,性質當然大不一樣,他不僅無法再得到這么多聲援,而且會遭受6個月直至終身禁賽的重罰。
托納利的下注很多是復式,在一個“串”里包含紐卡獲勝的投注。他能明確回憶起的有下注紐卡英超擊敗布倫特福德(最終1比0獲勝)、紐卡聯賽杯擊敗曼城(最終1比0獲勝),以及紐卡英超擊敗西漢姆聯(最終2比2)。還有1注,他記不清是哪場。而確知的這3場比賽,托納利都上場了,足總認定這是“嚴重的加重情節”,不認可托納利“對比賽公正性沒有實際損害”的自辯。
托納利供述,他每次投注都“不超過1萬美元”。他自稱,賭球不是為了賺錢,而且確實沒賺到錢。不過,根據這個數額,足總認為,要是每筆1萬,那50筆加起來就是50萬,構成情節嚴重,應在此類罪行0-6個月的量刑幅度內向較高刑期傾斜。但托納利律師辯解:數額聽著大,但別忘了他掙得多,下注金額只占他工資的一部分而已……
托納利方面還有一些要求從輕處罰的理由未獲采納。比如,他主張,去年8月3日接受足總有關規章培訓時,他由于英語水平非常有限,沒太聽懂,也就不太了解足總有關賭球的規定。足總反駁:我們給紐卡提供了相關材料的意大利語版,你應該都看過才對。
最終,根據各種基本事實,3人組成的足總專案組認定,托納利的量刑應以3個月為基礎,然后再考慮各種從輕從重情節。
從重情節有6條:①知法犯法;②接受過足總規章培訓后作案;③作案后又持續作案;④傷害足球誠信;⑤下注本隊比賽;⑥下注總額達到六位數。
公布出來的從輕情節則有3條:①之前已對在意甲期間的賭球行為認罪,但在英國下注時,意大利那邊尚未案發;②雖然不是非常年輕,但依然比較年輕;③自首,自證其罪。
其中,這第3條,是“非常強有力的從輕理由”,這直接決定了托納利的刑期減為2個月,而且獲得緩刑優待。托納利還有一個幸運之處,就是英足總的相關處罰本來就比意大利足協輕很多。同樣是他這種性質的下注,意足協起初給他判了18個月,減刑至10個月,而足總這邊理論上的最高量刑也才6個月。
至此,這件事也許已經徹底結束。埃迪·豪充滿期待:“足總的(輕罰)決定是正確的。托納利正在幕后努力工作,訓練很好。我們則繼續支持他,幫助他。”還有3個多月,托納利就能重見天日。去年給AC米蘭送去5500萬英鎊的紐卡,也很快就有機會重新證明這筆投資的愚蠢程度究竟是多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