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成都市紀委監委官方消息,成都興城副董事長李鳴琴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公告寫道:
日前,經成都市委批準,成都市紀委監委對成都興城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委員、副董事長李鳴琴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李鳴琴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長期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背組織原則,隱瞞不報個人財產,利用職權為他人工作入職謀取利益;利用職務上的影響,將應當由個人支付的費用由他人支付,默許親屬利用本人職務上的影響謀利;官商勾結,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和影響,為他人在工程項目承攬等方面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數額特別巨大。
李鳴琴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成都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成都市委批準,決定給予李鳴琴開除黨籍處分;由成都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公開信息顯示,成都蓉城足球俱樂部有限公司由成都興城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持股95%,成都德瑞足球培訓中心有限公司持股5%。李鳴琴是成都蓉城足球俱樂部有限公司的法人,同時兼任董事長、總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