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43名遭終身禁足球員之一的楊文吉,在被禁足曾在社交媒體上發文表示,自己為了4萬塊錢辜負了球迷。如今他發布了第二篇長文表示,欠薪是普遍情況,球員走正規途徑反而還要不到錢。
楊文吉社媒全文:
廣大的關心中國足球的球迷大家好,
這幾天的評論,我基本一條條都讀完了,有謾罵的,有指責的,但感受到更多的是大家的包容。這幾天關于中國足球“假賭黑”自己欠薪、拖欠工資等話題,在社會上持續發酵,圈內圈外對此討論不絕于耳。我也看了網上很多網友的評論,我越是看到那些理解,同情的評論,我越是感到慚愧。作出這樣傷害大家感情的行為后,還得到了絕大部分網友的包容,這一點真得是完全沒有想到的。
但我們在網上發聲,并不是為了博取同情,對于自己的所作所為,我再次強調,我們認罪認罰。但是,同樣需要強調的是,法律應該對任何人、組織,權力機構具有同等的約束力。
也有評論說再怎么樣也不能干違法的事情,這點我承認,也承認是自己的貪心和僥幸心理,感謝司法機關及時制止了我,讓我沒有繼續再錯下去。
我法律意識淡薄, 所以想看看普通人被拖欠工資如何維權,于是上網搜索了一下拖欠工資,得到以下結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條的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于是我又搜索了一下如果拖欠工資的后果,得出以下結果:
如果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由勞動行政部門會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試問,中國足球有幾個球員得到過拖欠工資的補償?球員不懂法,俱樂部沒有法務部門嗎?是不是存在知法犯法的情形?我不懂,希望有法律專業的相關人員能夠幫助解答。
其實中國足球欠薪并不是一天兩天的事情,這幾天也有不少球員跳出來講述自己被欠薪的悲慘經歷,甚至有球員表達了自己非常卑微的請求,可不可以連外援的錢一起欠。
在欠薪如此普遍的情況下,不是沒想過走正規途徑,身邊也有很多走正規途徑的朋友,走足協仲裁,足協沒有強制執行的權力,走勞動仲裁,比足協仲裁的時間拖得更久,甚至有勞動仲裁和地方法院因為踢球屬于特殊行業,不歸在勞動法的管理范圍之內為由,不受理案件的。結果就是球員走正規途徑還是要不到錢,甚至可能導致自毀前程。
好在,我國2023年1月1日后開始實施的新體育法已經填補了部分漏洞,勞動仲裁和法院已經開始受理這方面的案件,今后的運動員在欠薪方面的保障將會得到一定程度的提高。
其實我也就是把那一年所經歷的事情寫出來,想讓大家看到一些真實的東西。自從我公開在網上發聲以來,收到了各種各樣的評論,真心感謝理解我們的網友,你們的共情能力真的很讓我感動。也真心感謝譴責我們的網友,你們的正義之心是推動社會發展和讓中國足球變得更好不可或缺的部分,希望你們繼續監督中國足球,對俱樂部、足協、也采取同樣0容忍的態度。
最后,對中國足球繼續奮斗,并堅持不忘初心的所有人,致以最崇高的敬意,只有經歷過的人才知道,你們有多不容易。祝愿中國足球有更光明的未來。
想到那一年不少年輕球員都會問隊里的老大哥,“哥,啥時候發工資啊”。我只能苦笑一聲說道,“這尼瑪誰知道啊”。